景而热血上头,想要逼过来的人,踏前一步,大声震慑住了他们。
那个时候的自己,身后只有零星的国民警卫队成员,但却无所畏惧。
虽然这场流血事件,导致死亡的暴民还有因之受伤的人将他恨之入骨,还引来了律师的追索和谴责——但在时候,山姆的上司却给他带来了国民警卫队暗中的嘉奖,并把山姆完全保全了下来。
而且也正是从那以后,山姆的职衔便乘上了晋级的快车道,用七年时间从中尉走到了中校,晋升速度远胜同侪。
而山姆也将那时的荣耀与无畏,和自己手中的这把步枪联系在了一起。
他深爱着这支步枪,对于它准星的那种细微的偏差;扣动扳机时的微妙触感;还有子弹出膛时便能模糊知晓是否能击中敌人的预感都一清二楚。
好的步枪就像是士兵的爱人。
对于山姆来说,只要手中有着这把步枪,哪怕身后没有一个士兵,而面前是成群结队的敌人,他都充满了信心,相信自己可以战胜一切。
……可是,为什么——明明自己身后是五角大楼,而且还有着众多的同袍,但他握着枪的时候,却感觉是那样的犹疑,就像是自己脚下所踩着的,不是坚实的地面,而是虚浮的云团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