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
但它没有就此放弃,在半空中调整动作,反手便是一枚染色球砸到了巨兽脸上。
把染色球当作挑衅的道具用,这招是跟戈登学的。
染色果刺鼻的气味激怒了巨兽,它怒吼一声,细小的双眼死死锁定住面前的猪扒。
戈登则趁机冲到了巨兽的身后,他的攻击目标很明确——后腿,自始至终都是后腿!
以巨兽的体型以及愈合能力,攻击部位一旦分散,伤口不够深入,流血很快便会止住,根本无法真正意义上伤害到它。
只有盯准一处持续攻击,才可能不断扩张伤口,加剧血液流失,消磨前者的体能。
轰大剑十分适合这种局面,不同于墓志铭那样传统的剑刃,攻击更流畅,但只能造成平滑的切割伤。
轰大剑的爪刃能撕扯血肉,被撕开的伤口将会严重外翻,不易愈合。
来到巨兽后腿旁的戈登,挥刃横斩。
这样的攻击威力不足,但胜在灵活,不会像之前的真蓄力斩那样,准备到一半时遭遇点状况,就只能被迫放弃。
而且,这种程度的攻击也没那么容易抢走巨兽的注意,他希望借此机会,积攒“勇气”。
戈登与猪扒就这样绕着巨兽兜圈子,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