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米安公爵眼神森寒,手掌一握,竟然出现了一柄血色的匕首,划过一道凌厉的弧度,如同闪电一般的刺向张恒的喉咙!
“果然有些实力。”张恒面露疯狂之色,荡魔神枪去势不减,依然刺向达米安的胸膛。
“想要跟我换命?”达米安公爵狂笑,发出桀桀的阴冷声音:“难道你不知道,血族是很难杀死的吗?
血族,是黑暗的师徒,拥有着英俊的外表,强悍的实力,以及悠长的寿命。
除此之外,最让人胆寒的一点,就是他们的不死之身!
倒不是说血族真的杀不死,而是要杀死血族,实在是太过于艰难了,他们有堪称变态的自愈能力,只要有足够的鲜血,无论多么严重的伤势,都可以很快痊愈!
所以,达米安公爵不仅不害怕,反而觉得有些喜悦。
他手中的匕首刺出的动作同样的果断,他几乎已经看到张恒的皮肉被他割破,鲜血流淌的画面了。
然而,他却是忽略了一点,一寸长一寸强,匕首怎么能和长枪比距离呢?
在他还没有碰触到张恒的时候,张恒的荡魔神枪,已经先行贯穿了他的胸膛,达米安公爵的身躯直接没入到枪柄范围,脸色刹那间苍白到了极致,这一刻,他无疑是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