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报到汗廷,再进行审理。
司法官会把节杖插在空地上,百户们把罪犯拖到节杖下,拿起自己的藤杖,一起抽打他,以示军团唾弃此人。打完之后,刽子手用司法官的大钺将犯人斩首,悬挂在庄园或者军营门前。
由于侮辱意味很重,所属的百户长自己都经常受不了,事后就辞职的不在少数。很多时候,司法官也宁愿做出剥夺公民权和逐出庄园的判决,以取代这种死刑——反正就结果而言,在这种地方,赶出去自生自灭,和死刑的区别也不是很大。
后来,随着管理机构的逐渐成熟,紫帐的司法也渐渐完善起来。各地有了专门的法庭,不需要这么古朴的方式了。
百户的权力也在下降。由于职能日渐增多,一个人已经基本不可能承担完了,所以如今的百户,往往只是个村长兼军事首领。
他的司法权力被上级法庭分走,只能临时拘捕和遣送犯人;教育村民识字、推广种植技术、乃至审查账目、核对田亩等,也成了专职的“庄园教师”的工作;协理百户也越来越趋向于正式化、常设化。
当然,很多传统,还是能看到影子。连庄园教师们,都喜欢自称“文职百户”,每年都得集体给汗廷上书,要求自己也能携带葡萄藤杖。其影响力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