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儒家背后、古典塞里斯文明中,基本伦理的问题。
大部分汉儒不敢对此评判,原因也很简单:要是说不应该复仇,就会被人指责,因为这等于给普世性的复仇公理上,开了个漏洞,是在破坏学说的根基。
但要是说应该复仇,同样会被其他人指责,因为社会中普遍认为,不管什么情况,杀母是不可接受的。别说提出这个结论了,哪怕是对杀母报仇的两面性,进行“理中客”式地分析,从而评价其正义程度,都会遭到质疑。
这个问题,前后两千多年下来,就没一个人能说清楚的。最后,使得话题本身,都成了碰都不能碰的禁区。也难怪希腊人笑话他们。
到东汉时期,公羊学的集大成者何休,才明确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复仇还是要复仇的,但诛杀就太过了,正确的解决方法是放逐。同样,胁迫社庙也只是一种应对异变的方式,目的是维持阴阳平衡,不是说为了天父,就真的把地母神给砸了。
他的理由是“诛不加上”,也就是说母亲还是居于儿子之上的。所以作为儿子,在伦理上不能诛杀母亲。凡人和地母神,应该也是同理。
何休是当时很有威望的人,可能也是因为如此,才敢公然碰这种话题,进行讲解和教学。但即使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