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
而这套说法,遭到了另一名官员封君义的批驳。封君义认为,家庭内部的尊卑,和父母、子女关系,是两个互不关联的系统。对于子女来说,父母就应该是等同的。
他认为,尊卑关系是后天赋予的,生养之恩则是先天形成的,所以先天应该超越后天,居于主导地位,后天也无法否定先天的关系。天下就没有无母之国,母子关系是不可能断绝的,不能根据具体的行为,做出改变。
窦瑗的观点,其实是东汉大儒服虔的理论总结,服虔的学说,又是当时北朝流行的学问;而封君义的观点,则是继承自杜预,长期以来是南朝的主流学说。所以,这场辩论,其实也带上了汉儒与晋儒,南方与北方之间的争执。
不过最后,可能是因为杜预和南朝学说影响更大,在皇帝和尚书省的裁定下,法律还是保持了不变。后世,隋唐的法律学习了东魏、北齐,辽国的法律继承自唐朝,而紫帐汗国又抄了大批辽国和元朝的法典。所以,这场争执,是真的对紫帐汗国产生了很大影响。
而在本地学者们看来,这就是塞里斯哲学,和哲学指导下的法律体系,最不完善的地方——他们不了解灵魂。
如果只拘泥于肉体的表现,那么再怎么辩论、争执,最后也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