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王绝对当之无愧;
他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加肥加大的型号,因为清洁工的工作服他根本就穿不下,没有哪一家企业或单位会给清洁工准备特肥特大的工作服,通常那种肥的流油的人不可能会做清洁工这份职业,那种身段的人,根本就已经无需靠劳动生存;
他的脖子上挂着一条特大的金链子,手上也带着四五个不同颜色的宝石戒指,左手戴了三个,右手戴了两个,脚上一双锃亮的皮鞋,看上去价值不菲,嘴里叼着一只雪茄,古巴产cohiba牌子的雪茄,喜欢抽雪茄的人都管这个牌子叫‘狗尾巴’,但是它的价值却比狗尾巴草不止贵了几万倍,一盒要卖到400欧元,世界上恐怕还没有哪个清洁工人会奢侈到抽这玩意;但是懒王就抽了,还一支接一支的连着抽,抽到一半就直接丢在地上;
唯一符合清洁工身份的,就是懒王的手里拿着一个塑料的喷水壶,这玩意也就是平时清洁工们拿来做做样子的,没有哪个人会殷勤到去给院子里的那些花花草草们浇水,都是等着老天爷下雨任它们自生自灭;
但是懒王不同,他拿着水壶的样子就像是一个英勇的八路军战士紧握着自己手里的钢qiāng,在守护着自己的领导;他守护的目标就是后院角落里的一株怪喱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