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我的金融科技帝国 > 正文 第014章【方鸿的顶层设计】

    方鸿一人独资恒星,百分百控制该公司,然后恒星又以GP身份百分百控制了“镇星”与“参星”,那么也就等于间接控制了群星资本。
    通过四家企业嵌套式的顶层设计之后,方鸿就实现了既对群星资本有用绝对的控制权,又不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了。
    在这样的顶层设计框架之下,可以做一个简单的爆雷推演就能发现其中的奥妙。
    假设群星资本现在爆雷啦,破产清算产生了一笔10个亿的债务,债权人要追债就只能找控制该公司的“镇星”与“恒星”的股东。
    这个时候债权人发现两家公司都是有限合伙企业,LP承担责任有限,只能去找GP了,因为GP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最终的债务人。
    结果一找这两家公司的GP,发现担任普通合伙人GP的不是自然人,而是一家叫做“恒星”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主体,而该公司的实控人叫方鸿,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于是债权人找到了方鸿,要他承担这10个亿的债务。
    方鸿表示:拉倒吧,我现在连100万都没有,拿头给你10个亿呢?我现在宣布“恒星”申请破产清算,公司注册资本是50万元,我百分百控股恒星,所以这50万的责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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