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务模式来讲,租赁经济是B2C模式,直接由商家提供服务或出让物品的使用权给用户,这是企业主导参与,应归类商业行为,谈不上共享;而共享经济一定是C2C模式,由用户对用户才符合共享的精神。”
“从平台来看,租赁经济是不能成为平台的,因为他们都是由单一商家直面消费者提供出租业务,商家本身就是物品的所有者,不存在撮合交易的过程和行为,商家是直接通过工具型的APP货别的流量入口出租物品使用权,赚取租金或押金的利息;而共享经济则是一个连接两端为双方提供撮合、交易服务的平台。”
就在方鸿说到这里的时候,徐景仁补充道:“懂了,就如同优步Uber连接了私家车主和乘客,爱彼迎Airbnb连接了个人房东和有住宿需求的旅行者,平台则是赚钱服务费、中介费,以及流量带来的广告费收入等。”
“你说的没错。”方鸿瞄了眼徐景仁笑着点点头,然后补充道:“从资产结构来看,租赁经济是重资产的模式,前期投入、中期运营、后期维护带来的成本都很高,利润并不大,而且要维持增长还得持续保持投放规模的扩大,在边际成本方面的降低非常有限。”
“而共享经济是起撮合交易的作用,并不占有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