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到了极度的不快。
这家伙是个彻头彻尾的犯罪者。
我清楚地认识到了这一事实。
“tiǎn舐被你伤害的人的血,感觉一定很好吧,”我站起身攥紧拳头,没有经过悉心修剪的指甲嵌进手掌,带着让人清醒的痛觉,“这算什么?炫耀?还是示威?”
斯坦因没说话。他再次举起刀,抬起头看着我的脸。
“快滚,”通缉犯的声音听起来有些狂躁,“我没有说过小孩子不会成为我的目标。”
“那还真是求之不得,”我听见自己的声音从喉咙里一点一点挤出来,就像是被人用子弹shè击的气球,“啪”地一下,带着近乎疯狂的噪音,“我可一点都不想从杀人犯面前逃走!”
不管他到底有什么理由,杀人犯就是杀人犯。
丢下正在被伤害的人从杀人犯面前逃走,这样的举动和帮凶是没有任何区别的。
我杀死过三个人,所以绝对不会允许自己杀死第四个。
斯坦因似乎哼了一声。
按照我的设想,当我冲向斯坦因的时候,土著人先生可以从另一个方向进行进攻。斯坦因再厉害也只是一个人,想要防御住两个方向的同时进攻是很难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