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金融监管体系的上层官员,他们都对冠宇集团的股权之争发表了中肯意见, 站在己方立场看,有批评也有建议, 批评总体归纳为四方面。
第一,富康投资通过二级市场收购冠宇的股权, 成为第一股东后有权发表他的主张。帅冠宇作为集团管理团队带头人反对他所认为的恶意收购也属正当。双方的权利都是市场规则赋予的,不能用对错来分辨。
第二,政府只能对市场的不合法不合理行为起监管作用, 不能干预正常的市场活动。争斗双方都不应寻求公权力介入,以此破坏市场规则,无论损伤哪方的利益都是对市场的巨大伤害。
第三,冠宇陷入并购危机很大原因是自身缺陷造成的。作为一家老牌上市公司,本来有充足时间完善公司治理,设置一些具体的反恶意收购条款,事实上冠宇在这一块的工作很不到位,说明公司管理体系失衡。再者,冠宇的股价长期处于低位,与经营业绩严重不符,这是公司治理的弊病,给资本入侵创造了有利条件。
第四,帅冠宇这个冠宇的主创者和掌门人落到被bi宫的地步,很难说本人在工作中没有失察、失误,特别是对集团内部反对派的形成壮大,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领导们的犀利评判令人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