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从1982开始的赶山生涯 > 正文 第三十三章 钉子扎脚
    山财不可独享,是猎人们一直遵守的规矩。
    别说参与打猎的不能独吞,哪怕是碰到个路人,只要开了口,就得分人家一些。
    这话其实跟“沿山打鸟见者有份”一个道理。
    听上去似乎很不合理,实际上想明白了,才知道这话一点不假。
    利益大家都想要,会眼红,因此不要独享,因为,如果一旦你独享,就会招致他人的怨恨,很有可能成为众矢之的。
    以其这样,还不如索性敞开些,主动分给别人一些,将独享这种招人怨恨的做法转变成人情。
    接受馈赠的人会因此而感激,尤其是在这种猎人众多的山里,若是有人知道猎物的所在,也会因为这结下的情谊而提前告知,大大增加狩猎获取好东西的机会,多的都跟着赚回来了。
    这句话中,融入的更多的是为人处事和人情世故。
    “熊瞎子送来的时候我看过,我打的那三枪,根本不致命,真正把熊瞎子杀死的,是哥打中它脑袋的那一枪,哥也说了,山财不可独享,这熊胆我自己若是收下了,不也是一种独享?何况,你不但救了我的命,还帮我报了仇啊,我怎能收下这熊胆?”
    陈秀清由衷地说。
    吕律偏头看着陈秀清,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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