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从1982开始的赶山生涯 > 正文 第一百一十七章 猞猁迷踪(第五更)
终于在林子一个水泡子边缘的黑泥上,看到了那动物的脚印。
    是猫科动物!
    猫科动物都有其特点,平时走路的时候,爪子收起来,用厚厚的脚掌肉垫来行走,无声无息的。
    这脚印,比豹猫要大得多,但是比起老虎豹子又小得多,他很快想到并确定这是在这山中都很难遇到的野物——猞猁,也叫野狸子或是老虎崽子。
    猞猁皮毛那是能值大钱的东西。
    吕律心头火热,但他也清楚,猞猁的敏锐,根本就不是能轻易找到的,往往人还没发现它,它早已经先发现人早早地离开了。
    猞猁一般经常在石洞或树洞中入住,但却没固定巢穴。
    想要打到,更多的时候是撞大运远远地看到。
    吕律顺着痕迹找出去,这猞猁明显是拖着猎物钻进林子的,越往里走,林子越密。
    不多时,他找到了被猎杀的小狍子残存的尸骨。继续搜寻,那猞猁却像消失了一样。留下的痕迹消失得一干二净。
    就连元宝也没什么发现。
    关键是,现在显然不是猎杀它的时候,就即使找到,吕律也完全没把握能猎杀,这东西的速度太快了。以他现在的枪法以及所使用的独豆,即使打到了,皮毛也会破损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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