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令从哪来?
提到逮捕,就不得不说到鲁恩的刑法系统。一名贝克兰德的罪犯至少需要足以定罪的证据,比如凶器上的指纹,才能让法官发布逮捕令。
仅仅一根断指,最多将克林特与失踪案联系在一起,能让警察有权限“请”他喝茶就很不错了,逮捕完全是空穴来风。
亚格尔读出了报纸的第一段:“克林特子爵在东拜朗码头被逮捕,警察当场宣读了这名毫无人性的恶魔的罪名,并将他押送至马车上。”
他抬头看向明斯克事务所最知名的律师之一:“哪份证据足够定罪?法条里好像没有。”
“嘘。”埃蒙德摇了摇头,抿了一口茶水,“法官的水平怎么是我们能评判的。”
懂了,是今天下午刚出的新法条。
亚格尔低头继续,略过了谴责的长篇大论,直奔罪名。
'在康乃馨街的庄园里,残忍地杀害了大慈善家伦泽·盖尔比,并将他焚烧。盖尔比先生的遗体只剩下一根手指,上面戴着他曾错误相信的杀人凶手赠予他的戒指。'
作为见过断指和克林特的人,他非常确信盖尔比先生既没有被焚烧,也没有被克林特杀害。
甚至有可能还活在贝克兰德的某个角落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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