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一点解决,都是一样的。享受一下作为主宰者的乐趣,也是不错的。
然后,这个拿着榔头的人,也跟着从冷飞厌的身旁走过,向着冷飞厌的其他队友找去了。
“这么义气的?”冷飞厌松开了捏着得拳头,趁着这个空隙,赶紧去接自己鞋带。他还没想到金宇的出卖,反倒还暂时解脱了自己,看样子在“江湖”中,“义”字还是很有分量的,卖队友的行为,坚决抵制。
这个鞋带,冷飞厌系了很久。
当然是装的,避战嘛。就如金宇所说的那样,先让他们打,就算到时自己这边一个队友也不剩,至少对方的体力在打人中被消耗了呀。
他观察了下,这些人,大多数都是为钱而来,他们打架,也没有什么技巧可言,全凭的是蛮力。打人,其实挺耗力气的。拿着棍子挥人就跟打羽毛球一样,打久了,手臂会酸,会累。人可比羽毛球要重多了,反弹所消耗的力道,也很大。
“喂,打那个,那个人很厉害!就是他,害老子今天输了三十万!”之前马拉松压金宇赢的那个老板认出了冷飞厌来,能够那么轻松跑下三十公里马拉松,并害他输了钱的人,可绝不是他外表看上去的那般人善可欺。
“打他!”
老板的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