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二净。
这不是一件花钱就能解决的事情。
对方除了要钱,还要苏乙这个人!
他们逼迫着,让苏乙不得不选择,要冠军,还是要冒着牺牲自己的巨大风险,去救小丹母女?
一个是任务完成拍屁股走人,一个是救下以后再也不会有交集的NPC,任务失败,这个选择,似乎并不难做出。
苏乙有一千个理由说服自己不去管这件事,而且他不用为此背负任何道德和舆论方面的谴责,甚至连程辉都不会觉得苏乙有什么不对。
他和小丹母女,说到底只是相识的同居室友,他现在肯付出一百万的代价,已经很“仁至义尽”了。
所有的理智都在告诉苏乙,就这样吧。
但——
所有的情感都在向苏乙发出最强烈的抗议——去尼玛的!
他根本做不到心安理得的接受自己这样的“仁至义尽”。
他根本无法说服自己接受完成任务拍屁股走人。
他根本不能忍受这些作恶的小人,用这么一件恶心的事情,逼迫得自己也成了一个自私自利的家伙,却什么代价都不用付出!
凭什么?
去尼玛的!
苏乙扬起脑袋,十指从下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