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成,苏乙等三位股东只能拿走一成半,手下的小把头、车把等小头目平分一成,最后剩下的半成,才由底层人数最多,创造财富的主力军——力巴们来平分。
这还是要在把头们都很有良心,没有克扣他们血汗钱的情况下,他们才能分走这半成。
现实情况下,力巴们最多分走这半成的半成。
然后,力巴再把这半成的半成的收入的七成左右,以租车费和脚行会费的名义,再重新上交给脚行。
简直是重重剥削!
一个月下来,苏乙这样的大把头能分多少钱呢?
两个码头加起来,大约每月三千大洋左右。
按照股份,苏乙独得一千八百大洋左右,李玉坤和刘海清二人各得六百大洋左右。
这收入水平,绝对算得上是这个时代的顶层收入了!
一个大把头的月收入约在三千大洋左右,一个大把头每个月交给脚行老大巴延庆的,大约一万五千大洋左右。脚行有多少大把头呢?
三百多人!
巴延庆每个月光是收把头们的份子钱,就能收四百五十万大洋左右!
在这个每个月十五个大洋就能解决温饱的年代,四百五十万大洋的月收入象征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