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链接,确定也是来自正规的新闻频道,有些疑惑地打开了,而随即跳出来的却是另外一桩车祸的报道说明。
“昨日凌晨3时,一辆牌照为新4G372X的红色飞车,在死海上空和一件大型轨道货车相撞。货车内被迫停止,好在车内无人伤亡;然而,红色飞车内的六人已经全部死亡。根据现场监控判断,红色飞车的极限时速已经达到了400公里以上,彻底超速。另外,司法医疗检查时发现,他们体内的酒精含量大大超标!警方认为,红色飞车驾驶员理应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
余连沉默了一下,隐约察觉到了什么,开始搜索相关新闻,很快便找到了一位普林斯记者的现场播报。
“根据知情人透露,这几个驾驶飞车的青年,是假释的待审嫌疑犯,理应在各自的居所候审!哪怕是离家12小时,也应该向当地警局备案的。可是,他们却在这片旅游区的上空,一边喝着酒一边飙车嗑药,仿佛一群嗑多了阿拉基斯香料的沙丘胖子!我就想问问了,我国的执法机关到底还有没有存在的必要?我国的法律还有没有存在必要?”
这个记者倒是个熟脸,正是之前在月面都市机场遇到的那位“漫步者”普林斯先生,不过这不是重点。到了这时候,余连要是还猜不到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