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为简直是其心可诛。
只是殷怜还有一点想不通的地方,那就是邱璧和做下这些事情的理由。如果说真是生死大仇,她却不见邱璧和真的豁出去跟殷淮不死不休。但是如果不是什么生死大仇,方百合的所作所为也足够结下生死大仇了。
如果这件事是邱璧和指使或者促成,这么做对他来说有什么意义?把季湘君的女儿和方百合的女儿掉包,让母女互相憎恨,对于邱璧和来说有什么好处?
要多大的仇恨才能做出这种事情?做到这种地步难度可比直接谋杀还要费事多了,就算成功了又有什么意义?邱璧和根本不能得到任何好处,纯粹只是损人不利己的做法。更遑论之后邱璧和还真的试图追求殷怜,到她意外身亡的时候也没有放弃。
或者,殷怜可以换一个角度来思考。
比杀父之仇还要不共戴天的,无非就是感情纠纷。这世上除了钱财,也就只有恋爱脑的男女最容易发疯了。按这个角度来看,很多事情就基本能解释清楚了——为什么方百合没有试图攀上邱璧和,为什么邱璧和对殷淮那么执着,为什么最后邱璧和竟然会真的想追求殷怜。
杀人不过头点地,连死都不能解恨的仇怨,无非就是嫉妒和因爱生恨。重点是邱璧和到底是对谁因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