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私房改造时期,意外没能完成手续的房屋标的。
当时之所以没能改造成功,是因为房主康术德带着房契突然消失造成的。
虽然康术德现在能证明当时实际情况,是他被某组织强制遣返回了老家。
这属于社会混乱时期,被动离开京城的,并不应该为此承担什么责任。
但就因为这房的性质,本应是国家当中介租给老百姓使用的“经租房”。
这和十年前造成的历史问题,完全是两回事。
所以也就不属于现在上头要求落实私房政策的范畴。
其次,这套宅邸毕竟早已经被政府安排,住进人去了,这就造成了既定事实。
而且占用这套房子的单位和个人也太多了些,牵扯的方方面面也太广泛了些。
没有好的安置措施,想要重新把这些单位和住户迁出可就难了,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儿。
像那个古今文化研究协会,是市文化局的直属单位,衙门口比较高。
没一定的关系,找上门去直接就得吃闭门羹。
人家根本不尿你,就认他们局里的批文。
街道工厂呢,级别倒是不高,利润也很微薄,看上去好像没什么存在必要。
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