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岁的刘薇对着刘缪清说。
“薇薇,别乱说话!以后他就是你的弟弟,妈妈要是有事忙不在家,你要替我好好照顾他,知道了没有?”
“知道了。”刘薇虽然一脸心不甘情不愿的回答着,但是对于高旭她还是挺喜欢的,毕竟多了一个酷酷的弟弟也不错。
在高伟森死后不久,法院就审判了高伟森的所有罪责,商业犯罪与诬陷尹振国罪名成立并罚,判有期徒刑三十年零八个月并没收其名下所有财产。
由于罪犯已经死于狱中,有期徒刑自动消除,财产没收。令人诧异的是唯独有一笔巨额保险金不在国家没收的范围之内,被保险公司全数退了回来。
那是高伟森入狱前花高额买入的一份保险,他像是早就预测到接下来发生的一切那样事先做好了打算。
这份高额的保险金的唯一的保险受益人是高旭,不过有一个附加条件,这份保额要在高旭年满18周岁时才能继承,高旭未满18岁之前由高伟森找好的律师代管。
高伟森事件并未在社会上引起过多的关注,事情从发生到落案结束都鲜少有人问津。
而发生在同月的“陈氏集团”的新旧董事长更换则引起当时社会的轩然大波,占据各大报纸杂志的经济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