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正当天回去考虑了没多久,就同意了与竹游星的合作。
随后,竹游星就跟大田正交了个底,并且签订了全新的合伙人合同。
大田正的娱乐厅将会成为接下来游戏机的主要发售渠道。
每一台机器大田正都会从中抽取到百分之十五的分成,每款游戏也是百分之十五。
这就相当于一台机器大概就可以获得一千日元的利润,一款游戏大约三五百。
如果没有这个游戏机的话,平时他的店铺也不会这么的火爆,甚至会有些冷清,全靠着柏青哥来养活自己。
相当于是把曾经多余的空间废物利用。
竹游星这边则是负责好剩下的包装以及运输的工作。
未来竹游星也有计划继续找一些不错的人选帮自搞定剩下这些麻烦事,自己专心应付游戏和游戏机的制作。
由于距离本来就不远,而且每台游戏机占地面积也很小,再加上宣传物料与外包装,最终的平摊成本应该是不到三千日元的样子。
如果未来规模再大一些,也同样还是可以保证在三千日元以内。
这样的话,算上给大田正的分成,竹游星的利润也可以接近有三千。
这等于是一倍的回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