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土亢选这篇文的原因,是因为写起来简单啊!
他剧情是忘得差不多了,但这文剧情不关键,写个食谱都能凑数。
【……今天陷阱收获不多,胡萝略有些伤心,她拎着唯一猎物从地表返回避难所。
猎物是一只兔子,全身毛茸茸非常可爱,只是它长长的尾巴意味着它分明已经丧尸化了。
胡萝对丧尸化的东西没有怜悯,她手起刀落,把兔子那条尾巴切了下来。
兔子最好吃的部位就是尾巴,只不过平时因为兔子尾巴太短而很难饱以口福。
尾巴去毛,剁成小块,过一下水,放入锅里油zhà几秒,待色泽成金黄色后,加入两颗小米椒,一小把花椒,少许黄酒及几滴酱油提鲜。倒入没过食材的水后闷煮二十分钟。
还没等够时间,胡萝已经嗅到了锅里泛出的香气,酱汁浓郁浑厚,包裹在嫩滑的兔尾肉上。
一定要在哥哥回家前把兔尾吃光,她迫不及待地端起碗来……】
身边咔咔几声,曹土亢耳边一阵凉气,监考官端起了冰造的碗。
作者有话要说: 我也不知道大纲文在晋江应该一次更多少字...随意了....
第5章 通过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