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我被拉到了警局做笔录,这才被吓的一身冷汗
昨天我当戒指那家金店的老板死了,死的时候,手里握着的正是我当掉的那枚金戒指
最主要的是,金店老板的死因,是这枚金戒指上有毒。毒素渗透进皮肤将他毒死的。
可那枚戒指从我十岁开始带起到现在,根本就没发生过任何事情
警方从金店的监控中发现了是我当掉的戒指,很快便将目标锁定在了我的身上,再加上这个镇子不大,我长得又这么有“特点”。
一摸索之后,几乎是轻轻松松的将我逮个正着。
警察问了我很多问题,无非就是和金店老板有没有仇,为什么在这里当掉金戒指,为什么要来青海,为什么住在藏区之类的话语。
可无论我怎么和警察解释自己来青海住在藏区是为了旅游,旅游一半没钱所以当掉戒指,和老板之前并无瓜葛。
可金店老板的尸检报告表明他就是被这枚金戒指毒死的,虽然没有证据证明这枚金戒指本来就有毒。但也没有证据可以说明这枚金戒指无毒。
就好像这出戏事先被人写了剧本似得,警察接了个电话,说我是这宗案子唯一的嫌烦,不能放我走,得把我关在拘留所几天,等查清楚了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