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桌面前的椅子上,十分同意余笙的说法。一边说还一边拿起笔筒,像是在仔细欣赏一样。但当笔筒的底部面向余笙的时候,余笙得意的表情就僵住了。
笔筒的底部是白色的,白色背景写出来的东西特别显眼。虽然只有一小会,余笙还是清楚的看到上面写的字。
“你是猪。”
落款余笙。
五个字,歪歪扭扭,丑到不忍直视。
余笙捂住眼睛,不敢相信这是她送给言亦琛的。
可那辣眼睛的字体的确出自她的手笔,而且一看就是小学的时候送的。小学六年级之前她写的字很难看,初中时被言亦琛嫌弃后她才买了字帖狂练,否则现在也写不出娟秀端整的小字体。
“你为什么还留着它。”黑历史什么的,余笙觉得很无力。也不知道自己小时候脑袋里装了海水还是泡泡,怎么会给言亦琛送这种东西。
言亦琛把笔筒放回原位:“不只这个啊,但凡是你送的东西我都留起来了。”
“包括你那些没有收件人的情书。”
此时此刻,余笙只想钻进地洞去。
“我想了想,觉得还是酒店比较适合我。”
哼唧,不想在家住了,总是被言亦琛欺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