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控制权上,确实发挥了极大作用。
这亦成为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收购战风起云涌,但却没有人去打会德丰主意的主要原因。
然而,“B股堡垒”亦非牢不可破。
任何外界财团只要取得足够股权,便可建议召开特别股东大会,通过取消B股的特权,控制权就会立即落入持有大量A股的投资者手中。
历史上,会德丰董事局亦自然明白这一道理,因此,在发现怡和系仍持有大量会德丰A股之后,便采取措施进行自保。
会德丰的主要做法是,将旗下上市公司联合企业的地位从附属公司转变为联营公司,具体措施就是减低对联合企业的持股量,从原来的50.7%减少至不足50%。
因为根据香江公司法例,附属公司是不允许持有母公司股票的,除非在成为附属公司之前已持有。
联合企业从会德丰的附属公司转为联营公司后,便可持有会德丰股票。
当年,联合企业又将两艘货轮注入旗下的宝福发展,将所持连卡佛股票售予同系的置业信托,筹集资金继续吸纳会德丰股票。
到1981年底,所持会德丰股票已增加到10.99%。
当时,证券界人士就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