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警用直升机逐渐靠了过来,盘旋在基德的正上方。
直升机底部的机炮已然瞄准了他。
“长官,怪盗基德就快要接近丛林展馆的天台了,武器已经准备就绪,请问是否开火?”
驾驶员使用通讯器联络戈登问道,现在开火,他有自信能一瞬间就把下空的怪盗基德给打成筛子。
听到部下的询问,戈登脸上露出了犹豫的表情。
凭心而论,他认为怪盗基德必须被绳之以法,可还罪不至死。
就算依照哥谭法律,当罪犯仍有抵抗能力且拒绝配合时,警方将其当场击毙是不会被追责的。
如果上面的人是小丑、双面人甚至阿卡姆疯人院里的任何一个罪犯,戈登都会毫不犹豫地下令开火。
但怪盗基德,第一次犯案的时候戈登可能没意见,现在的戈登确实不希望他就这么死掉。
这似乎没什么可犹豫的,不想杀就不杀嘛,普通人都会这么想。
戈登的思维方式不同于此,考虑到更深远的层面,怪盗基德的存在很有可能导致一轮狂热的模仿潮,这是种极度危险的情况,在哥谭是有过类似先例的。
如果能尽快让怪盗基德落网,及时将危害扼杀在摇篮之内,那么暂时抛却个人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