碗八文钱,四十个铜板往摊主案板上一放,坦然在唯一的一张方桌前坐下,端起碗,一口接着一口,大快朵颐。
摊主煮馄饨的速度都抵不上她吃的速度,连吃三碗,第四碗还在锅里,摊主抹了把头上的汗,抱歉道:“客官稍等,在煮了、在煮了。”
说着话,眼睛时不时瞄一眼随意堆放在路边的猎物。
四只野鸡、两只松鼠、一头孢子、一只黄鼠貂,还都活着。
放在寻常的日子里,活着的猎物是很少见的,倘若猎人手里拿着的是还活着的猎物,说明这绝对是位猎术超群的猎手。
但今日这些活物一点都不稀奇,只因为它们旁边,还躺着一头大黑熊。
那熊腹部和颈部都有刀痕,也不知到底是哪一个叫它去见了阎王。
摊主为秦瑶端上最后两碗馄饨,又瞄了一眼她放在手边的短刀。
这刀很旧,刀背锈迹斑斑,凹凸不平,刀柄用烂碎布包裹着,上面有些发暗的印记。
只看一眼,摊主就笃定,这是血!
再看四平八稳坐在桌前,抱着碗大口进食的女子,摊主实在是想象不出来,她到底是如何制服的那头黑熊。
秦瑶察觉到摊主的目光,从碗里抬起眼皮,一双黑白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