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砚华习惯早起,这天却是一觉差不多睡到了中午时分。
他厌恶自己当一个懒惰的人,不过偶尔一次,给他的感觉似乎还挺好的。
黎岚已经不在房间,他穿好衣服之后便出了卧室,在厨房找到了打扮得和平时不太一样的黎岚。
唐砚华认识的黎岚,是妖娆的,她的旗袍和妆容,雍容华贵,看起来摄人心魂。
第一次见到不施粉黛的她,唐砚华好一会儿都没回过神来,甚至以为自己认错了人。
“阿岚?你……”
“砚哥,你怎么起来了,我还没来得及化妆,你等我一会儿,这个粥快好了,我让秦妈来看一下。”
黎岚是苦人家的孩子,所以她自小什么都会,挑水砍柴做饭,手艺也还算是不错的。
不过唐砚华不是一般人,他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富家少爷,一般她不敢亲自下厨给他弄吃的,因为他口味非常挑剔。
不过,今儿早上起来,她却是一时兴起,想要亲自给他做一顿早餐,佣人秦妈指导了一个早上,她才勉强觉得能端上桌。
可是,她看到唐砚华站在门口,突然想起自己还没化妆和换衣服,不施粉黛站在唐砚华面前,她十分不自在,低着头就要小跑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