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了一下,大家都认为张三的行为属于见死不救,而见死不救没有强制性的法律约束,所以他不构成犯罪,对吧?”
“我们先来分析一下这起案例,看看这个张三的行为到底能不能构成犯罪。
案件中,张三和李四是好友,两人约定好去游泳馆,在这里,张三和李四是认识的,既然认识,那就不能够再去按照传统意义上的见死不救去定义。
一个案件的发生,从执法单位的角度来看,他们会先用排除法。
李四的死,到底是意外还是人为,这是一个未知数。
从李四家属的角度出发,张三就是在故意杀人。
为什么这么说呢?
从案件当中,是张三和李四一起去的游泳馆,李四却死了,这是他们作为受害者家属无法接受的结果。
在李四溺水身亡的前几分钟,曾向张三进行求救,这个时候张三在干什么?他在看书啊。
正经人谁会到泳游馆去看刑法书?
他为什么看书?不就是想要掩盖自己内心深处想要害死李四的真实想法。
两人一块去游泳馆,张三如果能够在李四遇难时能够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那李四就不会死,所以见死不救就是故意杀人,张三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