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就很生气,所以才冲回去拿了刀…”
曹文斌解释自己当时的行为,李晨闻言忍不住皱起眉头:“你的口供就是这么说的?”
曹文斌闻言点了点头:“当时审讯我的人问我我就是这么说的。”
李晨闻言有些无奈。
行了…
作案动机有了…
将对方的话记录在自己的笔记本上:
影响案件判刑的主要因素:
(1)口供。
在口供中承认自己是因为愤怒才拿的刀。
曹文斌看到李晨一脸严肃的在笔记本上记着东西,有些担忧的开口问道:“李律师,这个很重要么,在审讯中他们就问了我好几遍。”
李晨闻言抬起头来看了他一眼:“反复问你好几遍的事情能不重要么?
第二个问题,你拿刀返回之后,对方是怎么做的?”
“他们见我拿了刀过来,更加的嚣张了。”
曹文斌思考了一会才回答李晨的问题:“一开始我也没有打算动手,就是想要阻止他们…”
“这是你当时的心里还是现在想明白后的说辞?”
李晨见他沉默了许久才回答自己问题,也开始怀疑案件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