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庭上,李晨目光直视对面的公诉人,继续发表他的辩护意见。
这些话,就是说给他听的,现在暂时提一下,一会直接点名。
而此刻的蒋检察员也是眉头紧锁,仿佛在思考他的问题,寻找合适的对线方式。
可是让他不知道的是,有关于他的问题还在最后面…
“第二点辩护意见,曹文斌的行为。
在面对四人的违法行为,曹文斌一开始的举动也是劝说。
或许是因为,几人是他的好友,又或者是因为案发当天是他的大喜日子,他不愿意去计较其他四人的违法问题。
在面对曹文斌的劝说,其他人几人没有停止反而对曹文斌实施殴打。
而曹文斌深知自己不是他们四人的对手,可如果不管,其他几人很有可能会侵犯成功。
在这种情况下,他不得已才跑到厨房去拿那把菜刀,目的就是为了阻止他人继续侵犯自己的老婆。
至于蒋检察员说他是心怀怒气去拿的刀,目的就是对四人故意伤害,这就他的作案动机。
我有点想不明白,一个男人在自己的大喜日子,碰到几个违法犯罪的歹徒,意图侵犯自己的老婆,好言相劝却被人殴打,他不应该生气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