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斯.罗德曼,杰里.韦斯特对这个家伙如此警惕并非没有道理。
毕竟他此前的辉煌事迹,已经足以让他的职业生涯被判死刑。
首先,他没有傲人的天赋。
高中时才1米68,不知道篮球为何物。高中毕业后不是上大学,而是去机场守大门。
真·少走三十年弯路的男人。
直到当保安期间突然长高,家里亲戚才推荐他去了一所野鸡大学打篮球,最终直到25岁才选秀进入NBA。
所以首先,这人天赋差。
其次,这人性格还怪。
和千千万万的小黑孩儿一样,罗德曼三岁之后就没了爹,与两个姐姐和母亲相依为命。
母亲实在买不起新衣服给小丹尼斯,所以,他从小都是捡姐姐们的旧衣服穿。
这一度让他出现性别障碍,长期觉得自己是双性人,也造就了他古怪的性格。
得亏是他家太穷没钱做手术,不然估计他就是EJ酱和韦德儿子的好榜样。
而离开活塞加入马刺后,罗德曼彻底沦为一个过街老鼠。
染发、纹身、不参加训练营、拒绝去客场比赛、打架.这些都是小儿科。
最让人受不了的是,94年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