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随便冒出来一个敌人都是高智商型的?再这么下去,老子光废脑细胞也够废死的了,哪里还有机会死在女人的肚皮上?
“好吧!既然马老板这么有种,那我也不跟你客气了。”无精打采的摆摆手,他口气随意的说,“放心,你还不配让小爷儿沾上人命。
不过,从现在开始,最好让你身边的人出门多带几个小弟,因为他们会一个一个的步老鬼的后尘,从上到下,直到你手下最后一个大哥进医院为止。”
马泰华一怔,紧接着脸色就有些微微泛白。
他是混黑的,当然明白“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
萧晋要是选择跟他真刀真枪的干,他肯定会在心里笑掉大牙,因为那样他会有一百种方法玩死这个家伙,其中最简单也是最有效的,就是“一不小心”死上几个无辜的平民,事情一闹大,除非姓萧的背景真的通了天,否则的话,谁都保不了他。
然而,他怎么都没想到,口口声声说自己无意江湖的萧晋,一出手就是江湖人最擅长的那一套。
为什么人们一般都不敢惹混江湖的?毕竟,在如今这个法治越来越健全的时代,他们也不会且不敢随随便便的打人杀人。
归根结底,就是因为他们有着丰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