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跟着嫡妹回国后,陈老爷曾经给她安排相了几次亲。
靠着所谓的「留洋」身份,庶女什么的,反倒被淡化了。
省城一些有头脸的人家,也愿意让自家儿子跟陈小姐见个面、吃个饭。
第一次还能唬唬人,两三次过后,就、就——
联姻是为了缔结两家之好,而不是结仇。
陈老爷只得把条件一降再降。
恰巧自家在玫瑰县的厂子有些麻烦,而那个地方是马勇的地盘。
陈老爷便想,索性就把陈小姐嫁给马勇吧。
一个只会领兵打仗的大老粗,还已经三四十岁了。
自家女儿年轻、模样也过得去,还留过洋,配他绰绰有余。
且陈老爷见过马勇,知道这位对文化人最是尊敬。
陈小姐在国外没有学到真本事,却也能靠着几句蹩脚的洋文唬唬人。
兴许,就能把马勇这样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莽夫给唬住了呢。
马勇:……妈个巴子的,老子只是不识字,又不是傻!
「行了,老子把人也安全的送回来了,陈老哥,老弟就告辞啦!」
马勇都没有落座,丢下这句话,就扬长而去……
PS: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