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用枪的小伙子名叫罗杰,是个标准的乐天派,一笑起来总会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好似邻家大男孩。用现代社会的话来说,就是一个标准的小鲜肉。
枪术很好,有点得瑟但不自傲。特别是认定了赵玄机也是个枪术好手之后,罗杰对赵玄机似乎更尊敬了起来,虽然赵玄机并不承认。
“能打的见过不少,玩儿枪不错的也见过,但两者兼备的真不多。”小伙子说起来滔滔不绝,“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人的精力终究是有限的,能把几门手艺都练好太难了,像你这样二十多岁全都修炼大成的当然更加惊人。”
赵玄机苦笑:“我都说了,刚才是蒙准了一枪。”
“可要是没打过枪的,单是那后坐力都能让你的手飘起来,但你不一样,专业。”
赵玄机:“我就是手劲儿大点儿罢了,练武之人都有膀子力气。你就算让我抱着东风*发射,我都不带动弹的。”
这就夸张了,同时也暗示自己不愿再认真扯这个问题。但罗杰还是摇头不认同:“不光是手法姿势,也不仅是眼力问题,更最主要的是你的‘感觉’。刚才捡起手枪根本不瞄准就能击中目标,这是非常难得的‘枪感’,就好像篮球天才抓起篮球闭着眼睛就扔,仍有极大可能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