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妈的莫名其妙成了共犯。
原本这种事情,只需要提供无罪的证据,如实说明情况就可以的,毕竟如果要定罪的话,查手机,查出上家下家,毒品来源等等证据,而举证责任在警方,他们必须有完整的证据链来证实确系藏毒才行,也就是说得有个来龙去脉,否则法院不会判定有罪。
但这种东西,凭自己一张嘴,很难说清楚。因为你身上带毒,你怎么说,都是狡辩。
麻烦大了。
然后,我被拉去录口供,两名警察,自我介绍后,然后,打开纸和笔,开始录口供。
那灯照耀着让我觉得很刺眼,这样真让人不舒服,虽然我不是第一次经历了。
我说了我的身份,然后说我和夏拉去的,然后就莫名其妙的多了这个。
警察核实我身份,然后,去把夏拉也给弄来的,审问后,放了夏拉。
他们说,夏拉和我根本没关系,虽然她和我一起进去包厢吃饭喝酒,可是后来她朋友给她打电话,她就走了。
而且毒品包装上,也没有她的指纹。
我艹她大爷!
夏拉,你他妈的够狠!
当有人来看我,警察把我带出去会见室,见坐着的是贺芷灵,一身干练装扮,我差点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