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带着荒田回过去 > 正文 第十四章,第一笔巨款
 大饭店不收票,但是要两三块一盘。
    半斤肉也就3毛2,就算是算上价格基本等同肉票,也就6毛多钱。
    3块钱可以买四五份了。
    一盘炒肉丝,相当于普通工人三天的工资了。
    杨小乐忍着香味,来到了供销社的附近。
    因为卖肉和卖鱼的两家要起来早,所以是挨在供销社边上的两个摊位上面。
    而真正的供销社还没开门上班呢!
    现在只有卖肉的和卖鱼的正在那里收拾着,卖肉的案板上摆放着一扇黑毛猪肉。
    而卖鱼的面前放着好几个长条大木盆。
    看着一脸横肉的分肉师傅,以及胖胖的卖鱼师傅。
    正所谓靠山吃山,这两个人要是中间没有猫腻,打死杨小乐也不相信。
    就现在的生活水平。
    没猫腻能吃这么胖?
    但是对方身在自己的岗位,有的是办法钻空子,只要你抓不到对方的小辫子,就拿人家没办法。
    这玩意可不是他能操心的。
    站在供销社的门口看了一眼。
    卖肉师傅只是看了杨小乐一眼,见是个孩子,也就没有在意了,谁敢在这里造次?
    不想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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