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的对赌协议,全球票房超过20亿龙钞,封寒获得国内票房的5%,海外票房的3%。
即,国内可以获得5600万,海外可获得3500万,总共9100万票房收入!其中5600万已经到账。
啧啧,竟然没过亿~
至于西瓜娱乐、顶峰文化将分别获得8%和4%的利润收益,所谓利润是指票房中属于制作方的部分减去制作成本宣发成本,以及支付给封寒的版权使用分成后剩下的利润。
所以计算会比较麻烦一些。
不过估算一下的话,鹿幼溪的西瓜娱乐将获利近3000万,顶峰文化获利近1000多万。
两个公司加起来还不如封寒一个原著作者多,当然,这也是因为电影票房bào的太厉害,制片人宋肇天完全没想到,所以分给封寒的分成远超正常水平。
而且他们的投资占比太少了些,像天玻传媒,这一波就赚了三个多亿,公司股价更是涨疯了。
而且这只是票房,将来还有各种衍生收益会在今后几年络绎不绝地流入三家公司,而且绝对不少,累积起来可能比票房收益还要高,而这些部分封寒是没份儿的,他做的是一锤子买卖。
封寒是真的很乖,没有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