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乐最给面子,主要是相信大贵的手艺,就是吃法有点豪放,不符合姜家小郎君的风姿。
大贵还是知道小郎君那点介意的,拿出来两片裁剪合适的荷叶,请小舅爷隔着荷叶在抓着羊蹄啃。
常乐至少满意了,先生也点点头,吃东西吗,不能太不讲究。
然后呢,然后羊蹄子到嘴里,就顾不上这些荷叶了。因为羊蹄软烂入味,鲜香无比。
尤其是同方才,在酒楼上吃过的羊肉比起来,啃骨头简直是太爽了。
先生都忍不住感叹:“难道这羊肉最美味,最鲜香的在骨头上。”
常乐比较有心得:“不在蹄子上。”
周澜要服侍先生,看着小舅子,其实最没有吃好,这时候什么都不顾了,埋头苦吃。
大贵:“自然还是在肉上的,不过是他们把肉处理的不够仔细,膻腥味没有除掉。”
常乐:“大贵,我们相信你的手艺,你就是让我们再吃一次这里的羊肉,我们也愿意试试的。”
大贵笑嘻嘻的:“就知道小舅爷最信任大贵了,”
然后:“所以我在这里挑了一只羊,这里的羊还是很鲜嫩的。作为原材料,真的不错。”
常乐小胳膊一挥:“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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