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天。
布鲁克林尚在睡梦中,就被人叫醒了。
叫醒他的是那个粗鲁的胖子,两张文书被拍在他面前。
一张是逮捕令,一张是法院传票。
“布鲁克林·李,你因涉嫌谋害赛琳娜女士,现在我们依法逮捕你。”
胖子一脸的幸灾乐祸
“你不是要米兰达忠告吗?现在来了。”
“你有权保持沉默。如果你不保持沉默,那么你所说的一切都能够用作为你的呈堂证供。你有权在受审时请一位律师。如果你付不起律师费的话,我们可以给你请一位。你是否完全了解你的上述权利?”
布鲁克林看了看传票,发现时间比他想象的还要“紧凑”。
法院要求他今天上午十点到庭参加聆讯。
一般从案发开始,警方介入调查,会向法官神情逮捕令,对疑犯实施逮捕,抓错就放,抓对就开始进入审讯及文书工作环节。
当相关文件整理齐全,警察局会将案件移交给地检署,检察官看过后如果认同警方的判断,会起草起诉书递交法院,对嫌疑人提起诉讼。
法院受理后会开出传票,要求嫌疑人到庭聆讯。聆讯可选择法官办公室,也可以选在正式法庭。
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