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认罪,只需要上法庭走个流程就行了。
例如这起红恶魔模仿谋杀案,嫌疑人承认自己模仿红恶魔杀人,在法庭上是可以直接越过庭审阶段,进入宣判的。
这起案件看起来也没什么疑点,嫌疑人口供符合警方发现的线索,其所描述的犯罪行为也与案发现场一致,根本不存在争议。
一级谋杀罪,死刑或无期。
毫无争议!
布鲁克林不太明白,这么一起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子,还需要他审什么。
随便一個刚委任的新人法官都可以胜任本案吧?
“没那么简单。”
迈克尔摇摇头,从抽屉里又拿出一份文件递给布鲁克林。
那是一份意见书,文件中认为嫌疑人很可能是冒名顶替,凶手另有其人。
布鲁克林注意到,这份意见书来自于FBI的一个叫BAU的部门。
“刑事调查分析?行为分析部?这是什么部门?”
布鲁克林面露厌恶之色。
“这不是NYPD的案子吗?怎么还有FBI插手?”
布鲁克林对FBI这种类似锦衣卫的部门本能的厌恶,他不太明白,这都21世纪了,为什么还有这种奇葩部门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