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西亚隶属于一家影视制作公司,他们在纽约拍摄一部名为《情迷纽约》的电影,里德是他们挖掘的一名新人演员。
双方在此前有过约定,里德最迟必须于5月1日到达纽约剧组,参与拍摄。
但5月1日剧组并未见到里德本人,且与里德无法取得联系。剧方随即拨通合同上的电话,接电话的是一个自称是里德经纪人的男人,经纪人称里德已经于4月25日从底特律出发赶往纽约。
现在乔西亚要起诉里德违约,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里德赔偿剧组各项损失30万美元。
“里德还没有联系上吗?”在获取乔西亚确认后,布鲁克林问话的同时看向被告席。
被告席上一名男子起身回答道
“法官阁下,我是里德的经纪人。”
“也是里德的父亲。”布鲁克林诧异地看了一眼经纪人,问道
“你可以代表里德本人吗?或者说你获得里德本人的授权了吗?”经纪人摇摇头,道
“里德的监护权在我手上。”布鲁克林低头翻了翻起诉书
“谁能告诉我里德今年多少岁?”
“13岁,先生。”经纪人答道。布鲁克林怪异看向乔西亚,邀请13岁的未成年拍摄一部听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