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克鲁对他这个司法界的人而言,实在太吸引人了。
布鲁克林险些折服、拜倒在来利·克鲁的人格魅力之下。人都是这样,羡慕别人的勇气,钦佩别人敢做、能做自己做不到的事情。
并不介意在可控范围内‘成人之美’,给予这种人一些便利。但对于司法界以外的人来说,来利·克鲁就是一名巡回法院的首席法官,或者一名面容和善的老头儿而已。
雷这种司法界门外汉不应该那样热切地看着来利·克鲁。那眼神中的尊敬与信仰都快化为实质了。
雷一个门外汉钦佩来利·克鲁什么?钦佩他八十多岁高龄还活跃在一线?
钦佩他儿子被杀还没黑化,依旧坚持正义?这说不通。忽略这些不提,他很笃定,雷每天夜不归宿不是出去泡妞,他的夜生活很‘丰富’,但与常人的‘丰富’不同。
布鲁克林了解雷,雷的自制力很强,离开军队这么久,他的作息依旧十分规律。
每天雷打不动的早起,锻炼,吃早餐,上班,晚上回来擦拭枪支,出门,回来,锻炼。
布鲁克林没见过谁能每天连续打牌,还有精力早晚各锻炼至少一小时,并且第二天上班时还神采奕奕的人。
那不仅不是男人,那甚至不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