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笛声打断了他的回忆,雪佛兰车主一边长按喇叭,从罗伯特·贝尔斯中士旁边绕过,一边冲他竖了根中指,并咒骂了数句。”
“长按喇叭是表达强烈不满与愤怒的意思。”
“如果仅仅作为提醒,短促的鸣笛即可。”
“很明显,雪佛兰车主不仅是为了提醒罗伯特·贝尔斯中士,从后面一连串的动作来看,她是在主动挑衅罗伯特·贝尔斯中士。”听到这儿,布鲁克林已经确定,塞德里克的确是个不善言辞的人。
他成为律师的目的,或许真的跟传闻中一样,是为了退伍军人俱乐部成员方便。
这种有用的细节不在举证环节提出,反而放到总结陈述中来,这不是一般的律师能操作出来的。
再听听他的语气与措辞吧。好像在训练士兵一样,根本无法让陪审团代入其中。
“纽约市的交通规则中规定,十字路口附近禁止变道超车。”
“罗伯特·贝尔斯中士是一名军人,军队教给我们的是,面对挑衅要予以还击。”
“至少罗伯特·贝尔斯中士在我心中,是一名合格的士兵。”塞德里克的总结陈述一如既往的简练而高效,毫不拖泥带水,也毫无情感,让人听了味同嚼蜡。
安妮·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