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美利坚大法官 > 正文 第357章、脑子抽风
瓦·贝拉斯克斯与爱德华·诺顿的基础信息。
    包括两人‘户籍所在地’等信息。奥维斯为德克萨斯州公民,爱德华·诺顿则为纽约州公民。
    两人均为巴鲁克学院注册学生。然后是桉件概述。4月29日,奥维斯·德席尔瓦·贝拉斯克斯达成大巴车返回德克萨斯州圣安东尼奥,在乘车期间认识了同乘的雷蒙德·纽曼,旅途期间两人产生交谈,交谈中奥维斯透露自己受邀参加诺顿家举办的派对,期间遭遇到爱德华·诺顿的强j。
    网络上突然出现大量有关自己的报道,将她描述为d妇,称她主动勾引爱德华·诺顿,舆论给她的生活造成了巨大困扰,她想回到自己的家乡寻求帮助。
    5月3日,奥维斯自杀,雷蒙德·纽曼在收到消息后想起大巴车上闲谈的内容,决定向警方提供证词。
    至此,桉件过程描述完毕。接下来是根据受害人与被告人身份及犯罪事实发生地点确认司法管辖权,尽管受害人奥维斯为德州公民,但犯罪事实发生在纽约布鲁克林区,因此,e..y对本桉享有司法管辖权。
    然后是附带的警方初步调查所获取的证据。这一部分内容少得可怜,除雷蒙德·纽曼的证词外,其他证据全都是间接证据。
    最后是所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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