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瑟·格肯没有找律师为自己辩护,面对校方、同事、学生的指控,他全盘认下。
不仅如此,他积极配合检察官,签署协议,委托检察官帮忙变卖家产,进行赔偿。
这一举措把检察官都给整不会了。但希瑟·格肯态度太好了。他甚至对刑期没有任何要求,没有为自己辩解过一句话。
他唯二的要求是:1、不接受死刑。如果法院判处他死刑,他会为自己辩护,上诉,一直打到最高法院去。
他平静的对检察官说
“我认罪是因为全世界都认为我有罪,我不得不认,但如果是死刑,我会为自己辩护。作为耶鲁法学院曾经的院长,就算不能脱罪,把桉子拖个十年二十年还是可以的。”检察官不想节外生枝,同意了。
2、确保他监狱里的安全。为此他要求自己的关押地必须纽约,而且不要私人监狱。
这个要求就比较难办了。但面对十年二十年法结桉的威胁,检察官不得不答应帮忙联络。
于是,10月12日哥伦布日放假后的新的一天,布鲁克林接到了来自大都会监狱的电话。
电话通知他有犯人希望他能去探视。很不凑巧,哥伦布日是周六,后一天是周日,布鲁克林有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