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好莱坞的亿万富豪 > 正文 第二十九章 七年规则
权益协会或者美国电视与广播艺人联合会的会员,那么演艺经纪公司与这些艺人签订的首期协议,甚至不能超过一年的期限。
    唱片公司和音乐发行公司可以通过要求曲目数量来巧妙避开七年规则。事实上,自从奥利维亚-牛顿-约翰那桩著名的唱片约官司后,唱片公司基本上不会与艺人签年限,而是直接签定需要交付的专辑数量。但帮助客户接洽各类型商务资源的演艺经纪公司,却是绝无办法绕开这一法律限制,这让艺人与演艺经纪公司之间的绑定变得极为微弱。
    哪怕公司有一批年年都能赚上几亿美金的艺人,但如果每1-5年就得跟他们重新谈一次代理合约,每次都要为了留住他们让渡一部分的权益,那么即使是再心大的估值机构,也会对这种收益的可持续性产生怀疑。
    就像UTA挖角CAA经纪人,CAA反抓一手约翰尼-德普一样,一个演艺经纪公司的门面,可能瞬间就变成竞争对手的战利品。
    更要命的是,演艺经纪不是一个可以提升单笔交易利润空间的行业。在这个公会力量异常强大的行业里,绝大多数公会都禁止经纪人对会员的抽成超过10%。2010年加州通过的《克雷科里安人才反诈欺法》,甚至禁止经纪人向客户收取预付款,算是彻底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