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后,主流唱片公司亦开始全面拥抱这种全方位分成的协议。如今,360协议已经成为了音乐工业里的制式合同。
“是的,是360协议,但是不只是360协议。”
韩易认真解释道。
“主流唱片公司交给你们审阅的360协议,实际上还是传统的唱片协议,只是加了一部分其他方面的收入分配条款而已。也就是说,他们在唱片版税方面,仍然只会给你们可怜的15%或者20%,但在演出和代言领域,他们却想再拿到30%。必须要强调的是,唱片公司不会为了这30%帮你在这些领域做任何工作,他们会让你自己费尽心力到处求人预订演出,然后再从你本就干瘪的钱包里再抢走30%。”
“而我们想要做的,是以巨星的标准对待你们,碧梨、菲尼亚斯。我们希望能够与你们共同创建一个合资公司,共同管理、共同拥有,所有的演艺事业,不管是版权发行还是现场演出,都会在这家合资公司的框架下进行。”
“简单来说,就是我们希望,不仅是我们,我和赵小姐。你们,也能成为自己事业真正的掌舵人。”
真有如此诱人吗?
当然不。
合资公司,只不过是另一种深度绑定音乐人的方式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