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好莱坞的亿万富豪 > 正文 第四十四章 Buy Em Out
会要求音乐创作者将版权所有权转移给公司。虽然创作者依然能够拿到50%的分成,但是所有权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归属于签约的发行公司,直到三十五年之后。”
    “三十五年规则。”
    “是的,三十五年规则。”乔丹-布罗姆利颇有些惊讶地看了一眼韩易,“你是学音乐法的?”
    “音乐产业……也会学习版权法的概念。”
    “这就能解释得通了。”乔丹点点头,接着说道,“1976年版权法案第203条规定,音乐创作者可以在歌曲发行的三十五年后终止一切许可协议,收回音乐版权和母带版权。但是,这里有一个致命的漏洞,被音乐集团的说客留了下来。”
    “提醒期限。”
    “没错,如果想要终止许可协议,音乐人必须在第二十五年至第三十三年的时间内,提出终止请求。也就是说,必须提前至少二到十年向唱片公司和音乐发行公司申请开始协议终止的流程。接到终止申请,这些公司会作何反应呢?”
    “以资本的方式反应。”韩易微笑作答,“既然版权很快就不属于我了,那我宁愿糟蹋了也不给你。不管是音乐发行商还是唱片公司,只要有任何没有谈拢的地方,都会以低到不可思议的价格将作品授权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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